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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部

  一、负责物业服务部的日常工作管理。
  二、制定、完善和落实物业服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  三、负责招聘、管理、指导、考核物业服务部各类工作人员。
  四、负责物业服务部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存和利用。
  五、负责物业服务部固定资产的管理、更新、报废工作。
  六、负责学校收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  七、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暖正常运转及安全保障工作。
  八、负责学校办公楼及家属区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工作。
  九、负责教学楼、办公楼的卫生保洁工作。
  十、负责供暖和家属区物业的监管工作。
  十一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日巡查工作。
  十二、积极配合、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  十三、完成后勤服务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17年9月
 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:050061